斯托和埃丽儿出席一个朋友间的聚会。席间,他们与一个圈中有名的潮流分析家聊得火热,话题是抱怨洗衣服的时候总是会丢掉一只袜子,大家轮流贡献些好点子,怎样才能把坏事变趣事。
埃丽儿说:“丢掉的袜子很难找回来,剩下那只怎么办,这是一个问题,我们干吗不把它变成一件有趣的事情,而不用为找袜子浪费时间。说实在,我讨厌成双成对的袜子。”
宴会结束后,斯托脑袋里还盘算着这事,睡在床上的时候,他突然一蹦而起,脑子里冒出的点子让其觉得很兴奋:袜了为什么一定要配对呢?奇妙的搭配不是更有趣?
第二天,他找来埃丽儿,再拉上另外两个朋友詹森·多斯和莱斯利·乔纳森一起商量卖袜子的可能性。商量之后,首先达成销售对象共识——8~12岁的少女,她们本身就是经常丢袜子的“主力军”。卖混搭袜子本身就像某种恶作剧,为了满足人们买袜子时抱的幽默感心理,所以定下来袜子要用明亮轻快的颜色,迎合那个年龄群的少女的审美爱好。
随后,他们决定,把袜子设计成漂亮的装饰品,让年轻人通过混搭自由地表达自我。每只袜子的设计都采用一种经典图案,波尔卡圆点、条纹、心型、花朵或波浪,有4个系列:“传统系列”、“惊艳系列”、“前卫系列”和“幽默系列”。另外,每只袜子都有一个特别编号,比如“惊艳4号”,或者“前卫25号”,这样便于收藏袜子,就像收藏棒球卡、麦当劳的小玩具,使人们越买越想买。如果凑齐一整套134只袜子,就能产生8911种搭配。想象一下以下的情景——足够一个人连续穿24年,每天都是不重复的搭配;还可以连续穿67天,不用洗袜子。
虽然这些袜子的款式设计看上去很随意,甚至有点滑稽,不过为了平衡,不过于浮夸,设计者在用色与图案上选用经典搭配,所以整体效果还不错,错配却和谐,而且什么时候穿都不会过时。
袜子出来后,不仅是美国的少女,而且似乎所有年龄层的女性都对它很钟爱,有些祖母本来为孙女买袜子,后来反而买给自己。而且,他们发现,摆在儿童架上最大码的袜子很快就卖光了。“因为所有女性都有‘女孩儿情结’,她们希望再当一回小女孩儿,尤其是和女儿、孙女一起穿的感觉,更是奇妙。”
离经叛道的创意,加上出色的设计,让产品风靡全美,两年时间,已拥有600多家专卖店,资产价值达到几亿美元。接下来,他们已经不满足于只做少女市场和袜子市场了,在创办者的设想里,将要生产出适合不同年龄的错配袜子,从男孩儿、婴儿,到成熟女性,甚至成年男性,他们还希望把业务从袜子这种单一商品拓展到书籍、拖鞋、床上用品、睡衣和其他衣物服饰。
打破你的思维,把袜子一只一只出售,很多时候,成功就是这么简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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