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岁月文学 > 坐拥江南,本少爷做个暴君又如何 > 第五十四章 试探

第五十四章 试探

    赵明允点了点头,虽然华夏的朝代变了,但似乎日本武士阶层没变。

    前世的他,对于日本武士群体有些了解。

    毕竟武士刀文化,席卷全球。

    武士也叫武家。是一群原本替天皇打仗的人,地位地下,后来崛起。

    武士成为了统治阶层,但仍然名义上效命天皇。

    实际上架空天皇。搞笑的是,天皇发动夺权,叫【御谋反】。

    武士的统领,是大名。

    武士建立的朝代,叫幕府。首领是征夷大将军。

    不过武士刀虽然出名,但其实战场上用处不大,只是一个文化符号。

    刀无论多锋利,都对付不了甲胄。

    甚至长枪,也比刀有长度优势。

    战场上兵丁的近战武器,长枪或长矛才是首选。

    用长矛、长枪近身,再用远程武器对付倭寇,辅佐刀盾手。

    这个世界大齐国对付倭寇的战术,已经很有章法了。

    与赫赫有名的戚继光的鸳鸯阵,也相去不远了。

    只是大齐国武备废弛,没有英雄与强大武将站出来,东南沿海才会因为日本武士而一团糟。

    根子烂了,树叶还能保持昌盛吗?

    朝廷无能啊。

    李重光越说越激动,说道:“还有很多富商,乡绅甚至于倭寇勾结,利用倭寇打击异己。或是操控丝绸的价格。”

    “百姓也是麻木不仁。很多时候,十个武士冲进一座数百人的村子,烧杀抢劫。”

    “奸淫辱掠。”

    “却没有任何一个人站出来。哪怕扛着锄头,与他们拼了。几百人,总能与十个武士火拼吧?”

    “但就是麻木不仁。哎。”

    李重光的拳头紧握,脸上露出激动的潮红,连呼吸都急促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不要激动。”赵明允立刻走上去,伸手帮李重光抚摸后背顺气,用轻缓的语气说道。

    李重光感激的看了一眼赵明允,用力呼吸,渐渐平静下来。

    “三少爷是对的。倭寇作乱,有备无患。训练一批有血性的民兵,保卫宗族、乡村非常有必要。”

    李重光沉声说道:“我会尽力而为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等你康复,我就组织人手。我们棠溪、沈门二村,我说了算。你放心去做。”

    赵明允笑着点头说道。

    “是。”李重光用力的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听了一会儿后,赵明允离开了这里,回到了书房坐下。

    百姓没有血性是个问题。

    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华夏很多人都失去了血性这两个字。

    倭寇。

    迟早与你们玩玩。

    赵明允目中精芒闪烁,但还是先放下来了。目前还是琢磨琢磨,把嫂子搞到手吧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赵明允不由自主的愁眉苦脸起来。

    好嫂子,可想死她了。

    想亲她。

    想搂她。

    想宠她。

    就是不让。

    还不厌其烦的张罗着,要给我找媳妇。媳妇不就在眼前吗?找什么找。

    赵明允无奈的叹了一口气,摇了摇头,强行把嫂子的容颜,从脑中甩走了。

    要是一天尽想嫂子,就没办法干正事了。

    书院、防备倭寇、山贼的军队。

    都要建立。

    尤其书院,还差个老师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刘洪从外走了进来,对赵明允躬身行礼道:“三少爷。刘伯勇的家奴张平求见。”

    赵明允目中精芒闪烁,对了,还有这个刘伯勇。

    这家伙可是吃了我们家一大笔钱。

    而距离上一次的事情后,刘家也没有什么举动。

    “请进来。”赵明允说道。

    “是。”刘洪躬身应是,下去了。

    不久后,刘洪领着一个中年男子走了进来,正是家奴张平。

    张平很干脆的拿出了一张红色请柬,弯腰行礼道:“三少爷。我们家老爷四十大寿,特遣送我来送请柬。”

    刘洪立刻伸手接过,走到赵明允身旁,交给了赵明允。

    赵明允伸手接过请柬展开一看,笑容满面道:“恭喜叔父。”

    说了几句后,赵明允让刘洪把人送走了,并给了一些赏钱。

    等刘洪进来,赵明允捏着下巴,陷入了沉思。

    “少爷,这上次的事情,到底有没有瞒过刘伯勇?”刘洪一脸忧心道。

    按照计划,他们当无事发生。

    但是刘伯勇四十大寿。

    “大概是瞒过了。但他肯定还有疑心,四十大寿上,可能有试探的举动。”

    “没关系,我兵来将挡水来土掩。”

    赵明允笑了笑,然后又说道:“而且,他过四十大寿也很正常。”

    “不必担心。”

    “你也照常,挑选不贵重,但也不轻的寿礼。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刘洪心中稍宽,躬身应是道。

    这人活着,就有圈子。

    有圈子得礼尚往来。

    刘伯勇家是世交。年节、白事、喜事,往来不断。四十大寿,也确实不是稀奇的事情。

    刘伯勇四十大寿当日。

    赵府,大堂内。天气渐暖。李秀娘穿着单薄的衣裳,显露出凹凸有致的身子。

    肌肤白里透红,让人恨不得咬上一口。

    身上的香味儿,让赵明允用力的吸气。

    李秀娘正在帮小叔子整理衣裳。她自动忽略了赵明允不合规矩的举动。

    赵明允很无赖。

    不知道什么时候,李秀娘都能忽视他的眼神举动了。

    虽然李秀娘知道这样不行,小叔子得寸进尺,但又没办法。

    总不能把小叔子的眼睛给挖了吧?

    那她可舍不得。

    当李秀娘整理好之后,很是满意。赵明允黑了许多,但还是很白。

    是健康的白,不是苍白。

    脸蛋英俊,身材健壮起来。真是英俊少年。

    今天去贺寿,又穿了好衣裳。

    真是个锦衣少年公子。

    “寿宴好吃的多,不要矜持,撇开肚皮吃。但不许喝酒,就算没办法,也少喝点。”

    李秀娘仿佛母亲一般叮嘱道。

    长嫂如母啊。

    虽然赵明允不把她当嫂子,但她自己很有代入感。

    “晓得了嫂子。”赵明允乐呵呵的应了。然后赵明允走出大堂,与赵勇、李定以及四个家奴会合,走出了府门,骑着小毛驴,往大理岙村而去。

    李秀娘跟着走到门口,目视着赵明允的背影,一动不动。直到赵明允消失了,她才恋恋不舍的回去了。

    家里只有我们,不疼他。

    疼谁啊。

    不关心他。

    关心谁啊?

    但我对他这么好,他却对我........

    真是冤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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