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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这波全靠我

    左孝成亲自带队陷阵,并斩杀了孙珍并其子孙伯涉,若是平常应该算是首功了。

    但此刻他心里却有些七上八下,因为他刚才这只顾着抢头功,根本没注意到主帅被袭击。

    还差点丧命,只能说万幸有刘绛。

    救了李如愿,这个功劳众人很嫉妒,但同时也非常感谢。

    发自内心的感谢,因为谁都清楚,李如愿若是身死,这些人怕是都没好结果。

    而李如愿活着,众人就会在他的麾下团结一致,这场人数完全不对称的战争他们就有机会赢下来。

    赢了有什么呢?赢了什么都有。

    输了别说命,就是三族都保不住!

    刘绛心里到现在还砰砰的跳,他妈的这波全靠我!沈穆之个大傻叉跟个梦泪一样,塔就剩丝血了!再晚一点,或者再偏一点,就特么废了。

    李如愿只要死了,联军都得全部压上来分润功劳,这帮人现在是划水,打酱油,要是真打起来就说不定咋回事了。

    直到李峻和毛襄两个人赶过来,刘绛那悬着的心才放下来。

    让人给他找个了马扎坐着大口的喘着气,他保的是李如愿的命吗?是自己的命,还有跟着他这些人的命!

    就这年头再想碰到这样一个给他平台,给他真金白银的老板,难!

    不是谁都像李老板这般不拘一格降人才,不看出身的。就是现代的打工人,加入公司就给你部门经理,年薪百万,车房配齐,这打工人不得把命都卖给他?这样的老板,那特么必须长命百岁!

    李如愿分派完了任务,看着一旁坐着的刘大红,指着他跟自己的儿子说道:“若非此子,今日我就要交代在这了,二郎,以你之见,该如何奖赏?”

    李峻闻言先是愣了一下,然后道:“自然是高官厚禄,委之以腹心?”

    李如愿闻言笑了笑,不置可否。

    李峻却心中嘀咕,这还不够?难道是要招他做女婿?他们家倒是还有妹妹待字闺中,但父亲向来宝贝的紧,这小子倒也不差,这武人模样挺对他脾气的,就是出身配他妹子...这就有点让人不爽了。这大概是所有大舅哥的通病。

    李峻这边胡思乱想着,李曜这边则满头冷汗的过来了,他原本还想着要不要跟刘绛说一说,正是吃劲的时候,要不是他把人调走了,说不定那头功就抢到手了。

    过来跟直接一看这场面,当时就有些后怕。来到刘绛跟前,李曜十分恭敬的道:“将军无碍否?”

    刘绛抬头看到是李曜,笑了笑,然后摇摇头,“无事。李将军?”

    李曜闻言道:“将军有什么事还请吩咐。”

    “算了,剩下的事你看着安排。”

    李曜闻言露出一个非常疑惑的表情,然后点点头:“将军放心便是。”

    其实刘绛是想说一句,我还是喜欢你桀骜不驯的样子。但想了想,还是算了,话不能乱说,梗更不能乱用。这不是二零二四,这是大楚崇宁年间。饭要多吃,事要多知,但没头脑的话还是少说。

    同事关系还是得搞好,千万不能得意忘形。你以为你一句戏言,人家还以为是记仇呢。

    北军在攻破孙珍大营之后,几乎是完全的消化了战果,将南军战死士卒全都砍下了头颅筑起京观。随后又搭建浮桥,驱赶俘虏过河。

    白日的里战场,尸山血海一览无余。

    刘绛看着那些头颅垒在一起,即便是感觉自己已经适应这个时代,并有勇气敢于挥刀杀人,但此刻对这个野蛮的时代,还是感到一丝来自灵魂上颤栗。

    那是生理上的不适和心里最深处的恐惧,看得他脸色苍白。

    他很想说,别这样做,但他选择了闭嘴。这是军令,也是这个时代对敌人的最大震慑。即便他刚刚救了李如愿一命,但他明白,这种枭雄或许会念你的恩,但绝对不会喜欢挡路的人。

    事实上,李如愿这个人,在某种程度上说,已经足够心慈手软了。他的军队纪律非常好,至少到现在为止打进建邺之后并没有大规模的烧杀抢掠。

    这一点很难得。

    整个北军都保持着相当的克制,没有屠城,没有对那些手无寸铁的百姓挥刀。

    至于拿那些死去的人做做文章,这是胜利者才有的资格。万幸的是,他现在属于胜利者。

    袁凤举这边带着一千士卒和上百艘大小战场在狭窄的秦淮河面,压制的裴豫部三千水军抬不起头。

    双方士卒的战斗力,将领的指挥能力,北军都占据了极大的优势,加上战场过于狭窄,同样是对人数更少的北军利好。

    裴豫所部折损超过千人,大量的士卒逃散,坠入河中失踪的更是不知凡几。这一日,秦淮河水在晚霞尚未出来的时候,就已经一片赤红了。

    水面和陆地上作战,北军都延续了军事上的胜利。浮桥上,一队一队的士兵押着俘虏向北岸集结。

    最后渡河的时候,天色已近黄昏,刘绛看着夕阳带来的红光铺满了整条秦淮河。

    “看什么呢大红。”

    带队押着俘虏过河的周达看到发愣的刘绛,忍不住拍了他肩膀。

    刘绛见到是他笑了笑,“看风景。”

    这一刻,这个憨笑让周达突然觉得那个愣头青好像又回来了,那个挨打不知道疼,一顿吃的能顶别人三顿的二傻子,只知道闷着头干活,一天到晚见谁都傻乐的傻大个...

    但他知道,那个傻子其实永远不会回来了,迈出这一步之后,这人就是虎,是狼,是豹,唯独变不回任人欺负的小绵羊了。

    这世道,人只有两种,一种是吃人的人,一种是被吃的人。这转变也算是好的吧?

    “过河吧。”

    “嗯,这就走了。”

    扛着大槊,刘绛走在了头里,突然想起什么猛地转过头,把自己的槊交给一个士卒,“帮我拿着。”

    那士卒吓了一跳,然后紧忙接过来,道了声:“是”。

    走在浮桥上,好像还有些摇晃,他忍住不回头去看那红日,嘴里哼着一首这个时代没人听过调子,即便这首歌对他来说,已经很老很老了。

    他说风雨中这点痛,算什么。

    擦干泪,不要怕,至少我们还有梦。

    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。

    擦干泪,不要问,为什么...

    登上了北岸,回头再看那夕阳西下。这里没有断肠人,这里只有一个迷路的旅人。

    那人好像再也回不去家了。

    也好像找到一些...在这狗世道继续存在的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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