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袁观澜,年四十,未婚。邻人女有色,袁慕之,两情属矣。女之父嫌袁贫,拒之。
女思慕成瘵卒。袁愈悲悼,月夜无以自解,持酒尊独酌。见墙角有蓬首人手持绳,若有所牵,睨而微笑。
袁疑为邻之差役,招曰:“公欲饮乎?”其人点头,斟一杯与之,嗅而不饮。
曰:“嫌寒乎?”其人再点头。热一杯奉之,亦嗅而不饮。然屡嗅则面渐赤,口大张不能复合。
袁以酒浇入其口,每酒一滴,则面一缩,尽一壶,而身面俱小,若婴儿然,痴迷不动。
牵其绳所缚者,邻氏女也。袁大喜,具酒罂取蓬首人投而封之,面八卦镇压之,解女子缚,与入室为夫妇。
夜有形交接,昼则闻声而已。逾年,女子喜告曰:“吾可以生矣!且为君作美妻矣。明日某村女气数已尽,吾借其尸可活,君以为功,兼可得资财作奁费。”袁翌日往访某村,果有女气绝方殓,父母号哭。
袁呼曰:“许为吾妻,吾有药能使还魂!”其家大喜,许之。袁附女耳低语片时,女即跃起,合村惊以为神,遂为合卺。
女所记忆,皆非本家之事。逾年,渐能晓悉,貌较美于前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