乾隆甲子,余宰沭阳。有淮安吴秀才者,馆于洪氏。洪故村民,饶于财。
吴挈一妻一子,居其外舍。洪氏主人偶馔先生并其子,妻独居于室。夜二更返,妻被杀死,刀掷墙外,即先生家切菜刀也。
余往验尸,见妇人颈上三创,粥流喉外,为之惨然。根究凶手,无可踪迹。
洪家有奴洪安者,素以左手持物,而刀痕左重右轻,遂刑讯之。初即承认,既而诉为家主洪生某指使,为奸师母不遂,故杀之。
生即吴之学徒也。及讯洪生,则又以奴曾被笞,故仇诬耳。狱未具,余调江宁。
后任魏公廷会,竟坐洪安,以状上。臬司翁公藻嫌供情未确,均释之,别缉正凶。
十二年来,未得也。
乾隆甲子年间,我外调做沭阳知县。有个淮安人吴秀才,在当地的洪家当塾师。
这洪家世代居住于此,很富有。吴秀才带着妻子儿子,就住在洪家的外院。
有一天,东家请吴秀才和儿子去吃饭,妻子独自留在屋里。晚上二更天,父子二人回家,发现妻子被杀死在家里,杀人的刀被丢在墙外,是秀才自家的切菜刀。
我赶去验尸,见那妇人的脖子上被砍了三道伤口,晚饭喝的粥都流出来了,那景象非常惨。
想抓捕凶手,却苦无线索。洪家有个仆人叫洪安,一向是个左撇子,恰好被害人的刀痕左深右浅,就怀疑他是凶手,把他抓来讯问。
洪安开始时认罪,后来又申诉说,是家里的小主人洪生想奸污师母,师母不从,就把她杀了。
这洪生就是吴秀才的学生。我接着审讯洪生,他却说,这个家奴被他责打过,所以才挟仇诬陷自己。
这个案子还没完结,我就被调任去江宁了。接任的知县是魏廷会,最终把仆人洪安定为凶手,把状子递上去了。
江苏臬台翁藻大人认为证据不足,把两个嫌犯都释放了,另行追查凶手。
十二年过去了,一直没有追查到。
丙子年六月,我堂弟凤仪从沭阳过来,对我说:“当地有个洪某,是武生员,去年病死了,棺材还没下葬。他托梦给他妻子,说:‘某年某月奸杀吴先生妻子的人就是我啊。我漏网十多年了,现在被冤魂告上了天庭。明天午时就会有天雷来劈我的棺木,赶快把我的棺材搬走躲避吧。’他老婆惊醒过来,刚把族人叫来商议这事,就见棺木已经着火了,连着尸骨都烧成灰烬了。奇怪的是旁边的灵棚木器却都完好无损。”我非常惭愧,身为县令,却不能为这妇人伸冤,又对无罪的人动刑,我深感我做官的力不从心。
然而苍天的报应迟来了十年,又不加在他活人身上,却降临他死后无知无觉的尸体,这是什么道理?
这种恶人,既然躯体已经死了,他的鬼魂也会是冥顽不灵,却偏偏让他的精魂托梦给妻子,而且如此看重自己的尸体,这又是什么缘故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