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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章 毒药博弈

    他们几人都是性格很合得来的好友,平时没事儿就是一起打打篮球或者去网吧开黑,有时候上课都会一起玩玩王者荣耀什么的。

    现在大家都很清楚,上了大学之后不可能再跟现在这样,随时都能聚起来,到时候天南地北各自远去,估计只有寒暑假才有机会再碰头!

    韦文林酒量并不行,他这会儿已经是醉醺醺的,整个人说话颠三倒四的,“别人都想要上大学,但我偏偏不想,我挺喜欢咱们高中。”

    “张楚,你们暑假打算做什么?”冯天瑞这瘦高瘦高的人,酒量竟然特别好,好几个人都已经差不多了,他脸色反倒如常。

    “我现在写福尔摩斯的同人征文,估计之后就要回老家去呆几天吧,怎么了?”

    “我们几个都已经说好去驾校报名,争取这个暑假就把驾照拿到,你也一起来呗。”

    张楚上辈子其实是会开车的,但现在却没有驾照,他有些意动,“我回去问问再说。”

    已经趴在桌上的小胖子韦文林这时候茫然的抬起头来,他眼睛里面都有血丝了,“刚刚听见你们谁说在写小说来着?我到时候给你点击点击,我可是老书虫!”

    “是是是,你是老书虫,整天上课都看小说的老书虫。”张楚打趣着说道,小胖子家境挺不错的,上学对他来说只是人生体验而已,并不需要学得多好。

    “我帮你找那些大神要章推,我是好多书的盟主,到时候一推就火。”

    张楚拍了拍韦文林的后背,笑着说道:“可惜我写的不是网络小说,不过到时候你可以帮我看看,给点意见什么的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我,写好了也给我看看,我平时最喜欢看书了。”付德宇倒是没多想,还以为张楚只是写着好玩。

    从小龙坎火锅出来,凉爽的夜风一吹,张楚几人的神智总算是清楚了些,他们五个人倒是洒脱的各自坐车回家。

    此时离愁别绪还没有蔓延开来,大家都是在庆祝脱离樊笼而已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晚上九点多,张楚一身酒气的回到家里,本来还有点心虚,结果家里空无一人,张博文跟楚岚不知道出去干嘛了。

    这倒是让他松了口气,起码不会挨骂。

    赶紧拿上干净衣服去浴室洗澡,张楚还打算赶紧把《神探夏洛克》的小说写出来,今天聚餐吃火锅喝酒几乎把身上的零花钱都消耗完,必须要有进项才行!

    这时候他已经不太敢想福尔摩斯同人征文比赛的一等奖跟二等奖了,他只奢望能通过岁月推理杂志的初选,给个千字几百的稿费就行。

    拿来救救急,别到时候去网吧打游戏都没钱,那恐怕有些丢人。

    幸亏今晚喝的是啤酒,不然哪里还有清晰的思维来写小说,尤其是需要缜密思维的侦探类小说!

    “诶,你小子竟然这么早就回来了?”

    楚岚诧异的说着,她还以为张楚要跟他那群朋友玩到凌晨或者直接通宵,这还真比较克制。

    张楚扭头看了自己老妈一眼,他笑着说道:“还有一整个暑假慢慢玩,用不着那么疯狂。”

    这时候张博文也挤进张楚的卧室内,他看到张楚面前显示器上的文档后,直接走了过去,“这就是你写的小说,叫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“神探夏洛克。还没写完,等我写完了再给你看。”张楚还是有点羞耻心的,他立即将文档最小化到菜单栏,自己则是使劲儿推着张博文,不让他看。

    张博文的好奇心被勾起来,他解释说道:“先让我把把关,要是连我都打动不了,你拿什么去打动那些编辑。”

    说到底,张博文就是想看看自己家这个臭小子到底能写出什么名堂来。

    这边楚岚则是语重心长的教育起张楚来,“儿子,这玩意儿随便写写就行,可千万别跟你爸学,他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,明明长期被拒稿还一直写。”

    “谁还没有点爱好呢,我爸不抽烟少喝酒,不打麻将不赌.博,喜欢写东西挺好的,你不是常说以前就是被我爸写的诗骗到了么?”

    “我那是年轻不懂事,不过你上大学之后也得尽快找个女朋友才行,国家说男女比例已经非常不协调了,我可不想你一辈子打光棍。”

    楚岚的思维非常跳跃,明明刚刚在批评张博文,这会儿就开始担忧起张楚的终身大事。

    张楚连忙回答道:“大学去了一定给你带个儿媳妇回来,到时候可别说什么早恋的。”

    “大学去了还算什么早恋,我们班上就有两个小家伙竟然谈恋爱了,才小学四年级。你已经落后很多,必须抓紧。”

    这时候电脑旁边的张博文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,那响亮的声音听起来都肉痛。

    楚岚走到他身后,询问道:“老张,你儿子的小说写得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写得相当可以啊,不愧是我们老张家的人!”

    张博文一点没有夸大,眼前这篇《神探夏洛克》虽然还没写完,但从文笔跟故事框架来说都相当精彩,特别是那真假毒药博弈论让他叹为观止。

    小标题叫做粉色研究的文章里面,出租车司机的杀人手法其实并不算复杂,凶手把毒药推到受害人面前,拿枪指着他,然后聊聊哲学跟人生的意义,最后受害者选择了毒药。

    有两颗胶囊,一颗有毒一颗没毒,两人各选一颗同时服下。但是凶手知道哪颗有毒,当凶手递给受害人一颗胶囊的时候,受害人应该怎样选择?

    张博文刚刚看到这里,结果后文就没了,他心情激动之下才狠狠拍了一下大腿,恨不得赶紧看到最终的结论!

    “臭小子,你说受害人是会选择吞下这颗胶囊,还是选择跟凶手换一颗胶囊呢?或者说这两颗胶囊都是有毒的,还是受害人不得不选择有毒胶囊?”

    张博文很想知道夏洛克-福尔摩斯究竟要如何破解这个博弈难题。

    “预知后事如何,请看下回分晓。”张楚微笑着说道,自己老爸是撇脚作者,但绝对算是铁杆读者。

    就连这样的人都会被《神探夏洛克》的剧情吸引住,看来自己慢工出细活的决定一点没弄错,总算是有些许的信心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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